请选择 进入手机版 | 继续访问电脑版
查看: 5641|回复: 1

[申请版主] 版主申请专用帖

 关闭 [复制链接]

该用户从未签到

发表于 2015-3-2 17:33:34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中国红客联盟论坛版主是中国红客联盟网站的重要组成部分,其职责是协助管理员管理好论坛。
他们的职责有:管理帖子,活跃版块的讨论以及交流气氛。
所以希望大家可以一起为论坛做出自己的努力,共同来建设属于我们大家的中国红客联盟。

版主申请具体要求:

一:申请要求
1,热心,尽责,能确保在自己管理的版块内做好自己的工作。
2,服从论坛管理员和超级版主的管理以及遵守论坛的各种制度,愿意无私的为大家服务。
3,不能经常请假或者无故离开,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在辖区版块内管理工作。

二:版主的自身要求:
1,申请者必须是自愿、义务地为论坛网友服务;
2,申请者对自己所申请版面要有相当地了解;
3,申请者应具有充足的上网时间来保证负责管理所要申请论坛版块;
4,申请者在申请前,必须在论坛内表现良好,积分不低于200,并有一定的处事能力,懂得必要的基础的计算机技术;
5,申请成功之后,将会有为期一个月的试用期,也就是实习版主;
6,实习版主由管理员任命,实习结束后,若成绩和表现突出,则成为正式版主。

三:要注意的一些事项
1,申请人可以在此贴后面发帖申请,但是请各位申请者按照格式进行填写,否则申请无效。申请后,经论坛管理员的讨论研究后,任命为实习版主,实习版主最长任期不会超过一个月。(请注意时间)
2,如果因为违反了论坛的规定,而被免去版主的职务的论坛用户,自被免去之日起的半年内不具备论坛版主的任命资格;(重点强调)

以下是申请时发帖的申请格式:

用户名论坛ID+申请的哪个版块
  联系方式(QQ、MSN,电话即可):
  目前居住城市:
  何种专业,专长技能,管理经历:

上网时间(小时/周):
近期在本论坛发主题帖数,回复帖数
申请该版块版主的理由和工作打算.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指导单位

江苏省公安厅

江苏省通信管理局

浙江省台州刑侦支队

DEFCON GROUP 86025

旗下站点

邮箱系统

应急响应中心

红盟安全

联系我们

官方QQ群:112851260

官方邮箱:security#ihonker.org(#改成@)

官方核心成员

Archiver|手机版|小黑屋| ( 苏ICP备2021031567号 )

GMT+8, 2024-3-19 16:54 , Processed in 0.042292 second(s), 9 queries , Gzip On, MemCache On.

Powered by ihonker.com

Copyright © 2015-现在.

  • 返回顶部